???? 一九八二年初,北京某纺织厂女技术员在北京某医院生一男婴。由于医院医护人员工作失误将混血女婴错提成该女技术员所生只子。
本人接受委托后,经过取证与院方多次交涉未果,医院拒不承认工作失误。在诉讼中,律师第一次在法院提出进行DNA鉴定认辩幼婴归属。当时在中国无专门DNA鉴定机构。律师经司法部、最高法院及卫生部、广东省同意在广州市某医学科研机构进行了委托鉴定工作。
鉴定结果为北京某医院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产妇精神、家庭极大损害。案件结果:院方赔付受害人8万元人民币。这一赔偿数额在当时中国经济状况下是前无仅有首创性的赔偿数额。该案后被法学研究机构及个大学法律专业列为典型民事赔偿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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